減免政策下,社保怎么繳?
發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
疫情爆發以來,為穩定企業、穩定就業、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國家各部門相繼出臺社保階段性減免措施,紓解企業困難:
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以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
2月2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
2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稅務總局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印發<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8號),明確了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免、緩政策措施,并要求各省根據本地實際出臺具體實施辦法。
本文將就企業管理者和HR關心的重點問題進行逐一解答:
Q:哪些單位可以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我們公司可以嗎?
A: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對象為:已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的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各類社會組織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個人繳費部分不享受減免政策。機關事業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不屬適用對象。
Q: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期間,我是不是可以完全不繳納社保費啦?
A:減免≠不繳!企業每月仍有應繳納的社保費,主要為以下三個部分:
①職工個人繳費部分,須由企業在個人工資代扣代繳費;
②大型企業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50%;
③繳納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用。
溫馨提示:為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
Q:既然我公司符合社保減免政策,那2月份申報繳納的錢能退嗎?
A:如果已申報繳納了2月份的社會保險費,且符合減免政策,多繳的部分可以抵繳下期應繳的社會保險費或者直接退回企業原繳費賬戶,無需公司提交申請,具體實施辦法以各地最新的官方通知為準。
Q:員工提出疑問:社保費減免了,為啥工資里還是扣除了社保費?
A:按照規定,社保費減免的是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不含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個人繳費部分仍要按流程申報繳費,由企業在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Q:減免社保費會不會影響個人以后的養老金待遇,退休之后還能愉快玩耍嗎?
A:目前免征的是企業繳納部分,費用會計入統籌賬戶,與個人無關。領取養老金的計算主要與退休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繳費年限等關系較大。所以,不會影響個人養老金領取待遇。
Q:2月份的社會保險費暫不申報,3月份申報會加收滯納金嗎?
A:3月份申報所屬期為2月份的社會保險費,不會加收滯納金。
溫馨提示: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Q:公司規模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中小微企業or大型企業,?怎么確定劃分呢?
A: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劃分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等有關規定執行。
自國務院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來,人社部指導意見和各地具體的政策細節也紛紛出臺。這波操作令各位老板都吃了一顆定心丸,接下來,如何正常復工,如何帶領員工完成今年的業績目標想必也將提上日程,那么,在疫情后,怎樣有效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升組織效能?云學堂絢星企業大學是企業不二之選。